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
江门市殡仪馆
代建单位: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
江门市殡仪馆福泽、福仙、福安等墓区开发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统一代码:
2407-440703-04-01-879921
项目规模说明:
总建筑面积约1454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墓区开发、新建华侨土葬区,以及殡仪馆基础设施的改造完善,包括凉亭维修与山顶广场改造、环山道路改造、环山路两侧及墓区的配套设施、骨灰寄存楼前地面改造、1#-3#礼堂周边通道雨棚、金埕寄存楼天桥雨棚、海棠厅改造、其他零星室内翻新。
二、采购需求
所需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服务内容:
施工总承包及所有达到招标要求需要公开招标的项目招标
服务时限说明:
确认中选至完成本项目全部招标代理工作为止。
服务金额:
暂定人民币60738.46元。
报价方式:
报固定下浮率(20%)报价
金额说明:
招标代理报酬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本合同工程完成的每个单项招标的中标价为计费额,按“工程招标”服务类型费率计取招标代理费收费基准价,乘以(1-基础下浮率20%)再乘以(1-固定报价下浮率20%)计算,累计进行结算,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概算批复对应金额。
三、选取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直接选取方式。
市建管中心在采购公告中明确报价要求和提供项目采购需求书,对已报名并递交参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直接选取。
四、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1)参选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参选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体名单以报名截止时间“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
(3)参选机构报名时可以指定分支机构承接本项目。
执业(职业)人员要求说明:
参选单位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拟委派的其他技术人员应满足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需求。
五、参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9 时 30 分
2.提交地点: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5楼大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白沙街道华园屋村5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七、中选公示、中选公告公布方式
中选公示、中选公告请登录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门户网站,进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查看。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参选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参选文件送达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逾期提交的参选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参选文件将不被接受。参选文件包括: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拟投入人员有效期内的职称证书,以及2024年8月或2024年9月在本企业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注: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必须是由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开具的本企业完整的参保人员清单中,将拟在本项目中派驻的人员在参保人员清单中标识出来);
(3)若参选单位指定分支机构承接本项目,需同时指定分支机构承接本项目的委托书;
(4)签章的参选函;
(5)《项目采购需求书》要求提供的其他内容。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均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参选函和委托书须为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参选单位的合格与否,将由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决定。
2.参选单位需对盖章的参选文件刻录成光盘(PDF版),连同纸质文件一并封装,封口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参选代表提交参选文件时,需另行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出示身份证原件核对)。
3.参选单位如因违反市建管中心管理规定的,除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内容外,还须无条件接受市建管中心相关规定的处罚,若触范法律法规的,将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750-3273842,邮箱:jmszftzgcjsglzx@jiangmen.gov.cn
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书
2.参选函(格式)
3.江门市殡仪馆福泽、福仙、福安等墓区开发配套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附件:
1.附件1.项目采购需求书.pdf
2.附件2.参选函(格式).docx
3.附件3.江门市殡仪馆福泽、福仙、福安等墓区开发配套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