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又在眼前了。自古以来,清明节就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节日之一,它与上元、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除夕并称华夏民族八大传统节日。清明节期间,人们都要去已故亲人的坟上扫墓,并借此机会踏踏青。据记载,清明节起源于周朝,距今已有2500多年历史。不过,中华大地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个地方的风俗、语言和生活习惯都不尽相同,因此,各地过清明的细节也多少有所差异。今天,我们就来扒一扒老宁波人过清明节,都有哪些忌讳。
各人自扫先人墓 忌到处“串门”
清明扫墓这个习俗最早要追溯到汉唐,起先,清明仅仅只是一个踏青郊游的季节,后来帝王之家开始选在清明时节祭拜祖先,并渐渐形成规矩,于是普通老百姓也开始效仿在这一时间给已故亲人扫墓。日月更迭,传至今日,清明就成了扫墓的专门指代词。
既然扫墓也是一种祭祀仪式,那么各种忌讳自然是免不了的,中国民间就有“清明扫墓八大禁忌”之说。此八大禁忌分别为:孕妇避免扫墓;不可在墓地照相;忌穿大红大紫;外人不要参与他人的扫墓;身体不佳或时运不济者避免扫墓;坟头长草必需修整,忌任其疯长;头发不能遮额,也忌买鞋;忌戏骂、非议先人。
“宁波人过清明节也有很多忌讳,首先就是,带到坟头用来拜祭先人的祭品绝对不能是家里拜过神的噶饭(宁波人独特的一种饭局),因为这个是非常不吉利的。”民俗专家沈志远告诉记者,宁波还有个不成文的传统,家里如果有亲人刚去世,那么前三年扫墓一定要在清明节当日,也就是正清明那一天,不能是其他时间,三年过后,扫墓的日子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方便来安排了。
沈志远还说,以前,亲人过世大多会葬在自家的私人用地上,很多人家都是几代人都埋在同一座山或者同一块土地上,所以,老宁波有宁可卖房当屋,也不能卖自家坟地的传统,否则就是不孝,要被世人唾骂的。“还有,老宁波人有个规矩,就是坟头上树,树枝绝对不能折断,更不能砍掉,折断了砍掉了,就是破坏了祖上的荫蔽,对家族不利。因此,哪个外人要是拗断了别人坟头的树,是要吃官司的,不仅主人家不放过肇事者,当地的地保还有可能把此人拉去见官。”
食要冷的脚要勤快 忌错过爱情
据史学家考证,清明节最早兴起于周朝,秦汉时候扫墓开始兴盛,到了唐朝清明节又加上了“踏青”这个项目。古时人们会在这一天结伴去水边嬉戏,洗头洗脚,以求祛病消灾,身体健康。到了唐、宋,尤其是明、清以后,上巳日水边洗濯祛病的含义就逐渐淡化了,人们越来越热衷于踏青春游。由此,踏青也“踏”出了很多规矩和雅趣。
沈志远说,“很多人不知道,踏青还有另一层含义在里面:青年男女借野外踏青的机会,自由择偶。在宁海台州的山区一带,一直都沿袭着这样一个风俗:小伙子和大姑娘借踏青或者在野外采茶叶、挖竹笋的机会,相互对唱,以此引来心仪对象的关注。所以说,清明节的功能不仅在于扫墓和踏青,还是一个寻找爱情的绝佳时机。”
清明节前一两日有另外一个节日“寒食节”,“寒食节”又被称为“熟食节”、“冷节”、“禁烟节”。唐代时,政府明文规定,百姓祭拜扫墓的日子就定在冬至之后105日的“寒食节”,因此在当时“寒食节”的重要性是超过后来的“清明节”的。
在太原工作了二十多年的李国正则告诉记者,山西晋中的农村至今都保留着在“清明节”期间不动灶火,忌讳吃热食的习俗。“当地有句谚语:清明不冷食,冰雹下满地。意思就是,在清明节期间食物如果不吃冷的,老天爷就会下雹子来报复。“晋中有些地方甚至在清明前三天都不能用水洗衣服,以示对水的尊重。另外,还习惯在清明节去坟头拜祭的时候必须要‘戴柳’,说是不戴柳就是不尊重先祖,不孝顺,那么上天就会惩罚不孝之子。我听当地人说有句诗就是这样写的:清明不戴柳,红颜变皓首。”李国正说,不过这些年,这些看上去有些繁琐的风俗也开始慢慢淡了。
好时令带来好味道 忌闭门不出
有农谚说,“清明前后一场雨,强如秀才中了举。”“雨打清明钱,洼地好种田。”“清明冷,好年景。”这些农谚都说明,清明节下雨,是农作物的福音。
说起清明的雨,清明的农作物,民俗专家杨古城对此很有研究,他说:“清明是个很重要的节日,各个地方由于气候环境,地理位置的不同,在清明期间的具体情况也不一样。像我们宁波地区,一到清明就会有许多美食上市,比如螺蛳。清明上市的螺蛳个头大,味道又好。古人不是说了嘛,清明螺,赛只鹅啊。”杨古城觉得,清明时候上桌的蔬菜也最新鲜,最美味,像草子(紫云英)、马兰头、香椿、野芹菜、春笋等,这类宁波人特别喜爱的蔬菜都是在清明前后上市的。
“春雨贵如油,是说农作物在这段时间很需要雨水,不过一般来说,清明前后的雨都不会下得很大,但是会使空气变得湿润,也更加清新。”杨古城说,所以不管下不下雨,都最好外出走走,切记不要辜负了这么好的节气。
(来源:现代金报 责任编辑:连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