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接种证明公证网上办,市司法局公布200+120项公证办白事服务 4008341834理“少跑腿”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3-22 23:36

以“办理公证‘少跑腿’”为主题的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系列新闻通气会首场9月9日顺利举办。

自今年3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白事服务 4008341834上海市司法局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推出18个“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集中出台便民惠民利民安民举措,“办理公证‘少跑腿’”就是其中之一。

据市公证协会党委副书记、市司法局公证工作管理处处长张承斌介绍,为了回应广大群众希望能扩大公证服务范围、增加公证办理便捷度的意见反馈,今年,市司法局对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服务项目进行大幅扩容。

扩容之后,“最多跑一次”服务在原有103个事项的基础上,增加97个事项,将服务事项目录增加到200个,增幅达94%。其中,涉企事项在原有22个的基础上,增加到53个,增幅达141%。“一次都不跑”服务试点事项的扩容,在原有91个试点事项基础上,增加了29个,试点事项目录增加到120个,增幅32%,其中,涉企事项14个。

经过扩容,“最多跑一次”服务事项基本覆盖群众需要的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次都不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事实类证照类公证事项全覆盖。

值得一提的是,群众需求较多的购房、贷款等经济活动中的委托书公证此次也纳入了“最多跑一次”服务范围,疫苗接种证明公证纳入“一次都不跑”服务试点事项中。

服务事项扩容后,全市公证处采取多种举措,积极落实相关文件要求,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改革的红利,不断增加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市公证协会党委副书记、会长,长宁公证处主任陈铭勋介绍说,由于此次扩容的服务内容以群众需求集中的高频公证办理事项为主,许多老百姓表示办证更容易了。

市民王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受益者,其所在国的签证即将到期,对方国家要求提供国籍国内无犯罪记录公证,但是因为疫情,他无法回国,国内父母年迈行动不便,无法代办,通过电话求助,长宁公证处耐心指导王先生通过在线申办平台完成了申办公证的全部手续,完成审核及制证程序后可以,公证书被寄给他在上海的联系人,帮助他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签证申请。

2019年5月以来,长宁公证处已累计办理相关案件近九千件,通过两项服务办理的公证案件,出证时长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短到3-5个工作日;依托市政府一网通办“两个免于提交”(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以及“智慧公证”网上核查系统,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的数量下降30%。

今年新成立的合作制公证处上海市临港公证处,为克服位置偏远,现场办理公证不便利,为本市医药企业精心打造了专门的服务通道,充分运用“一次都不跑”的公证服务模式,内部制定严密的办证规范,优化流程、繁简分流,将原先平均需要5至7个工作日完成的公证流程缩减到了最快2个工作日以内即可办理完毕,受到广大医药企业的欢迎。

同时,在获得当事人授权后,公证处主动向后延伸服务,对接公证书的接收部门,收集材料统筹安排,在制证完成后直接将公证书送达至下一流程点,让当事人不仅办理相关公证“一次都不跑”,还实现了公证书所涉条线申报工作的“一次都不跑”。

截止目前,市司法局已完成对“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服务事项扩容的平台整合,并于6月28日开通上线。广大群众可以通过12348上海法网平台,和上海市公证协会官网、官微,获取“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服务事项目录、申请材料清单等相关信息。

据介绍,服务平台开通以来,全市共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4000余件,办理“一次都不跑”服务1300余件。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公证利企便民服务的实施方案》,将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改革写入其中。在对“最多跑一次”“一次都不跑”公证服务事项进行扩容的同时,进一步提出今年年内将“一次都不跑”服务单位从现有的全市8家增加到20家,持续深入推进解决办证难繁慢问题。

“最多跑一次”服务公证事项清单

首批103个公证事项

向上滑动阅览

1. 其他委托(仅限于出国游学、旅游等用途)

2. 其他声明(仅限于出国游学、旅游等用途)

3. 生存

4. 法定监护

5. 指定监护

6. 委托监护(仅限于出国游学、旅游等用途)

7. 收养关系

8. 选票

9. 指纹

10. 印鉴样式

11. 签名样式

12. 查无档案记载

13. 出生(婚生)

14. 正常死亡

15. 宣告死亡

16. 国籍

17. 因死亡户籍注销

18. 因迁移户籍注销

19. 曾用名

20. 住所地(居住地)

21. 高中

22. 大学专科

23. 大学本科

24. 硕士研究生

25. 博士研究生

26. 学士

27. 硕士

28. 博士

29. 自然人经历

30. 法人经历

31. 非法人组织经历

32. 职务

33. 专业技术职务

34. 法人资格

35. 用于知识产权事务的法人资格

36. 非法人组织资格

37. 职业资格

38. 亲属关系(直系亲属间)

39. 亲属关系(无其他子女)

40. 其他亲属关系

41. 股权

42. 著作权

43. 专利权

44. 商标权

45. 不动产物权

46. 动产物权

47. 收入状况

48. 纳税状况

49. 公司章程(仅限于证明复印件原件相符)

50. 合伙章程(仅限于证明复印件原件相符)

51. 社团章程(仅限于证明复印件原件相符)

52. 其他章程(仅限于证明复印件原件相符)

53. 无犯罪记录

54. 有犯罪记录

55. 未婚

56. 离婚未再婚

57. 丧偶未再婚

58. 已婚(初婚)

59. 已婚(再婚)

60. 存款

61. 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

62. 机动车驾驶证

63. 结婚证

64. 离婚证

65. 执业资格证书

66. 居民身份证

67. 居民户口簿

68. 护照

69. 退伍证

70. 退休证

71. 转业证

72. 纳税证明

73. 户籍证明

74. 婚姻状况证明

75. 毕业证书

76. 学位证书

77. 成绩证明/单(表)

78. 高考成绩/通知书/录取证明

79. 合格/结业/肄业证书

80. 鉴定报告

81. 出生医学证明

82. 死亡证明

83. 火化证明

84. 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书/证明

85. 存款证明

86. 股权证明

87. 判决书

88. 裁定书

89. 仲裁书

90. 调解书

91. 营业执照

92. 税务登记证

93. 组织机构代码证

94. 商标注册证

95. 专利证书

96. 法定代表人证明

97. 法人资格证明

98. 验资证明

99. 复印本与原本相符

100. 译本与原本相符

101. 节本与原本相符

102. 副本与原本相符

103. 译本与复印本/影印本/文本相符

新增97个公证事项

向上滑动阅览

1. 委托(购房)

2. 委托(售房)

3. 委托(农村房屋所有权)

4. 委托(建设用地使用权)

5. 委托(其他不动产物权)

6. 委托(动产物权)

7. 委托(债权)

8. 委托(股权)

9. 委托(著作权)

10. 委托(专利权)

11. 委托(商标权)

12. 委托(原产地地理标志)

13. 委托(虚拟财产)

14. 委托(其他无形财产)

15. 委托(人格权)

16. 委托(身份权)

17. 委托(贷款)

18. 委托(抵押)

19. 委托(注销)

20. 委托(综合)

21. 转委托

22. 声明(放弃继承)

23. 声明(未婚/未再婚)

24. 声明(商标转让声明)

25. 声明(撤销委托)

26. 委托书签名/印鉴属实

27. 声明书签名/印鉴属实

28. 保证书签名/印鉴属实

29. 承诺书签名/印鉴属实

30. 经历证明签名/印鉴属实

31. 收入证明签名/印鉴属实

32. 推荐信签名/印鉴属实

33. 派遣函签名/印鉴属实

34. 资金证明签名/印鉴属实

35. 成绩单签名/印鉴属实

36. 医疗证明签名/印鉴属实

37. 结业证书签名/印鉴属实

38. 公司章程签名/印鉴属实

39.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签名/印鉴属实

40. 法人经历证明签名/印鉴属实

41. 合同/协议签名/印鉴属实

42. 复印件签名/印鉴属实

43. 签名/印鉴属实

44. 聘用合同

45. 劳动合同

46. 劳务派遣合同

47. 其他劳动合同

48. 婚前财产约定协议

49.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50. 离婚财产约定协议

51. 其他财产约定协议

52. 财产分割协议

53. 赋予(最高额授信合同)强制执行效力(限涉及金融机构)

54. 赋予(最高额抵押合同)强制执行效力(限涉及金融机构)

55. 赋予(贷款合同)强制执行效力(限涉及金融机构)

56. 赋予(抵押合同)强制执行效力(限涉及金融机构)

57. 赋予(贷款抵押合同)强制执行效力(限涉及金融机构)

58. 赋予(保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限涉及金融机构)

59. 赋予(还款协议)强制执行效力(限涉及金融机构)

60. 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其他合同)(限涉及金融机构)

61. 赋予(借用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62. 赋予(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63. 赋予(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

64. 赋予[以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65. 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66. 赋予(和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67. 赋予(融资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68. 赋予(债务重组合同)强制执行效力

69. 出生(非婚生)

70. 非正常死亡

71. 离休/退休/退职

72. 身份证明

73. 法定代表人身份

74. 负责人身份

75. 其他身份

76. 因迁移户籍注销

77. 又名、别名、译名、笔名、网名等

78. 债权

79. 虚拟财产权利

80. 其他财产权

81. 尸体检验证明

82. 其他原件

83. 疫苗接种证明

84. 其他证书/执照

85. 机动车登记证书

86. 车辆行驶证

87. 出口许可证

88. 生产许可证

89. 卫生许可证

90. 收养登记证

91. 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92. 开户许可证

93. 不动产他项权利证明

94. 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

95.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96. 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97. 其他文本相符

“一次都不跑”试点公证事项清单

首批91个试点公证事项

向上滑动阅览

1. 出生(婚生)

2. 正常死亡

3. 宣告死亡

4. 国籍

5. 因死亡户籍注销

6. 因迁移户籍注销

7. 曾用名

8. 住所地(居住地)

9. 高中

10. 大学专科

11. 大学本科

12. 硕士研究生

13. 博士研究生

14. 学士

15. 硕士

16. 博士

17. 自然人经历

18. 法人经历

19. 非法人组织经历

20. 职务

21. 专业技术职务

22. 法人资格

23. 用于知识产权事务的法人资格

24. 非法人组织资格

25. 职业资格

26. 亲属关系(直系亲属间)

27. 亲属关系(无其他子女)

28. 其他亲属关系

29. 股权

30. 著作权

31. 专利权

32. 商标权

33. 不动产物权

34. 动产物权

35. 收入状况

36. 纳税状况

37. 公司章程(仅限于证明复印件原件相符)

38. 合伙章程(仅限于证明复印件原件相符)

39. 社团章程(仅限于证明复印件原件相符)

40. 其他章程(仅限于证明复印件原件相符)

41. 无犯罪记录

42. 有犯罪记录

43. 未婚

44. 离婚未再婚

45. 丧偶未再婚

46. 已婚(初婚)

47. 已婚(再婚)

48. 存款

49. 不动产权证(房屋产权证)

50. 机动车驾驶证

51. 结婚证

52. 离婚证

53. 执业资格证书

54. 居民身份证

55. 居民户口簿

56. 护照

57. 退伍证

58. 退休证

59. 转业证

60. 纳税证明

61. 户籍证明

62. 婚姻状况证明

63. 毕业证书

64. 学位证书

65. 成绩证明/单(表)

66. 高考成绩/通知书/录取证明

67. 合格/结业/肄业证书

68. 鉴定报告

69. 出生医学证明

70. 死亡证明

71. 火化证明

72. 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书/证明

73. 存款证明

74. 股权证明

75. 判决书

76. 裁定书

77. 仲裁书

78. 调解书

79. 营业执照

80. 税务登记证

81. 组织机构代码证

82. 商标注册证

83. 专利证书

84. 法定代表人证明

85. 法人资格证明

86. 验资证明

87. 复印本与原本相符

88. 译本与原本相符

89. 节本与原本相符

90. 副本与原本相符

91. 译本与复印本/影印本/文本相符

新增29个试点公证事项

向上滑动阅览

1. 出生(非婚生)

2. 非正常死亡

3. 离休/退休/退职

4. 身份证明

5. 法定代表人身份

6. 负责人身份

7. 其他身份

8. 因迁移户籍注销

9. 又名、别名、译名、笔名、网名等

10. 债权

11. 虚拟财产权利

12. 其他财产权

13. 尸体检验证明

14. 其他原件

15. 疫苗接种证明

16. 其他证书/执照

17. 机动车登记证书

18. 车辆行驶证

19. 出口许可证

20. 生产许可证

21. 卫生许可证

22. 收养登记证

23. 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24. 开户许可证

25. 不动产他项权利证明

26. 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

27. 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8. 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29. 其他文本相符

原标题:《疫苗接种证明公证网上办,市司法局公布200+120项公证办理“少跑腿”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