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5.2白事服务 40083418341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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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7 16:42

关于县政协次会议5.21案的复函

                     城民函〔2024106

黄正宇委员

您提出《关于规范管理农村殡葬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农村殡葬管理体制。成立农村殡葬管理部门或委员会,白事服务 4008341834负责制定和执行农村殡葬政策,统筹协调各方资源,推动农村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的建议

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建设性,对于建立健全农村殡葬管理体制,推动农村殡葬改革具有积极意义。确实,成立专门的农村殡葬管理部门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步骤。这样一个机构能够专门负责研究和制定农村殡葬政策,统筹协调各方资源,确保殡葬改革的顺利进行。同时,它还可以加强监管,防止和纠正一些不良殡葬行为,保护农村群众的合法权益。主要工作如下:一是加强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管理工作,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城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城委办〔20228号),成立了全县深化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统筹做好殡葬管理工作二是加强督导。建立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民政、县发改、公安、县农业20部门协同实施,合力推进每年县人大都要对我县殡葬改革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监督指导要求各部门、各乡镇街多管齐下、综合施策,形成推进丧葬礼俗改革的强大合力三是纳入考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殡葬工作纳入乡镇(街道)民政工作考评内容之一,确保各项殡葬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乡镇把殡葬工作当作重大民生实事抓实党员干部带头执行。

    二、关于完善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殡葬设施的投入力度,建立适应农村特点的殡仪馆、墓地等设施,提供良好的殡葬服务环境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县每个乡镇需建设1公益性公墓。县民政局牵头编制了《城口县城乡公益性安葬(放)设施专项规划》县规划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通过了编制,于20241月报市民政局已经通过市规委会审核。根据我县需求实际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及殡仪服务站。按照“属事管理、属地管理”原则,打表推进我县公益性公墓施工建设。到2026年底,建设农村、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服务站建设全覆盖打通殡葬改革最后一公里,促进和谐稳定。2024建设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目前已完成北屏乡、修齐镇墓地建设、沿河乡正在推进中。

三、关于推广简约、环保的农村殡葬方式的建议

一是出台节地生态葬政策。根据我县实际鼓励节地生态葬,采取树葬、花坛葬、草坪葬等,骨灰安葬入土后,墓穴不硬化,骨灰装具采用环保可降解材料地表保持平整原貌,种植树木、花草等,墓碑小型化、微型化每位补贴对象可享受节地生态安葬补贴3000元。二是纳入村规民约监督。把殡葬移风易俗、农村文明、勤俭、节约治丧纳入了村规民约管理,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

四、关于加强农村殡葬仪式的管理和规范。制定农村殡葬仪式的相关规定,规范仪式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引导农村居民理性、文明举办殡葬仪式的建议
     一是开展调研。于20243月县民政相关人员到乡镇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农村殡葬仪式的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仪式流程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下步制定相关规定提供有力依据。注重引导农村居民理性、文明地举办殡葬仪式,避免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的现象。二是积极引导。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对殡葬改革的认识和理解。将通过举办讲座、展览、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农村居民普及殡葬知识,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

五、关于加强农村殡葬文化宣传教育。开展农村殡葬文化宣传活动,普及殡葬知识,提高农村居民的殡葬文化素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殡葬观念的建议
    一是印制《读本》宣传。每年都制作了《民政政策宣传读本》,将殡葬相关政策作为重要内容选编到《读本》中,发放到干部群众手中。二是加大节日宣传。以清明节传统节日为契机,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倡导文明祭祀,逐步规范和改变殡葬祭祀行为,在春节、清明节、七月半(中元节)等祭祀活动中逐步改变烧钱化纸、放鞭炮烟花等传统旧习,提倡植树、献鲜花、网络祭祀等文明祭祀新方式,农村散坟集中烧钱化纸正在乡镇试点。在县城区,2024年清明节祭祀期间,90%以上的群众在龙头山、新坟梁青龙山王尔包公墓采用鲜花祭祀。三是改变传统习俗。逐步引导改变丧葬用品经营及其使用方式,倡议丧葬花圈采取租用、回收再利用等方式以改变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陋习。

六、关于加强农村殡葬行业人员培训。为农村殡葬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提高他们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保障农村居民能够得到专业、优质的殡葬服务的建议
   一是采取了专业机构引进。引进重庆惠慈殡仪服务有限公司,并签订《城口县殡葬服务中心特需服务协议》,为有特需服务的治丧群众提供特需服务;二是采取专业人才的聘用。引进取得遗体火化师四级证书、遗体整容师三级证书的专业人才1名,为丧属提供遗体殡殓和悼念厅鲜花(绢花)布置服务,进一步提升殡葬供给服务能力。

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殡葬改革。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参与农村殡葬改革,提供资金、技术和人力等支持,共同推动农村殡葬改革的实施的建议
   根据现有政策,中央和市级对乡镇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没有专项资金投入;县级层面也十分拮据,无法投入资金建设。镇人民政府通过调整场镇规划用地给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引导社会资本和集体经济组织投入的模式,共同建设,统一定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保本微利的方式运营管理

八、关于加强农村殡葬改革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健全农村殡葬改革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完善的建议

我们深表赞同,并已着手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相关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殡葬改革的监督机制,村(社区)建立专门殡葬监督管理员,负责辖区殡葬改革的监督改革及信息报送。确保监督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同时,我们还将加强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参与改革工作,广泛收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为改革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二是加强对改革实施情况的监测和评估方面,县民政局将建立全面的监测体系,定期收集和分析改革数据,开展专项调查和评估。三是建立问题反馈机制,确保监督能够及时发现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入分析和解决。对于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政策,县民政局将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改革工作能够持续、稳定地推进。

总之,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您的建议,加强农村殡葬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取得实效,为农村地区的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做出积极贡献。感谢您对农村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巨伟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回执卡,并寄给县政协提案委、县政府办公室和我单位,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陈金树

联系电话:18323550627

邮政编码: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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