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改革全方位惠及老百姓 节地生态殡葬 服务电话是多少4008341834殡葬理念渐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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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30 12:59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民政局



  钦州市是具有1500多年历史的岭南古城,殡葬 服务电话是多少4008341834位于广西北部湾沿海,属新兴港口工业城市,总人口410多万人,以汉族和壮族杂居为主。近年来,钦州市一直秉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改革理念,大胆创新,勇于探索,逐步形成了集人文关怀、生态保护和资源节约为一体的现代殡葬工作新格局。在广西率先全面实施全民普惠型惠民殡葬、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等一系列惠民政策。从殡仪服务到骨灰入葬全过程享有优惠政策,实现了惠民殡葬“全方位”,切实减轻了群众的丧葬负担,深得广大群众的好评。钦州市民政局被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示范管理单位”,钦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科为民政部评为“全国殡葬工作先进集体”,灵山县殡仪馆火化师李志才荣获“全国殡葬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创优殡改工作环境

钦州市委、市政府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全市深化改革中心工作的重点内容,市委书记亲自提出深化殡葬事业改革总体要求,将殡葬改革工作交给市人大跟踪督查。市人大常委会将殡葬改革工作列入三届、四届人大常委会跟踪检查重点,经调研形成审议意见报送市委、市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对殡葬改革工作进行批示,多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系统研究,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并制定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在实施改革过程中,市委书记、市长亲自过问,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亲自督促检查工作,对在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加以解决,为推进全市的殡葬改革工作保驾护航。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着力强化殡改工作保障

从2010年开始,钦州市围绕殡葬改革制订了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性文件,先后出台《钦州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钦州市殡葬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通知》、《钦州市无人认领尸体处理暂行办法》、《钦州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钦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钦州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通知》,审议钦州市殡仪馆搬迁新建项目等重大殡葬改革课题的决议,为钦州市深化殡葬改革注入了强大动力,明确了重点,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政策保障。

三、坚持惠民和绿色导向,全方位深入推进殡改工作

钦州市坚持以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为突破口,深入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实施普惠型惠民殡葬政策。市委、市政府按照优先发展民生的战略和民政部、民政厅的要求,高起点、高标准谋划殡葬改革。2013年5月,钦州市政府出台《钦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以政府公共财政为保障,免除遗体接运费、遗体火化费、遗体停放费、骨灰存放费等基本项目服务费用外,还免费提供一个经济适用的骨灰盅,可最高减免1350元。自实施惠民殡葬政策以来,全市共为1.56万名逝者免除各类基本殡葬费用近1750万元,所涉资金全部由市财政、县(区)财政买单。二是实行节地生态殡葬奖补。2016年12月,经钦州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的通知》(钦民发〔2016〕125号),自印发之日起,凡钦州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以及在钦州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驻钦现役军人和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与驻钦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外来务工人员,选择骨灰散撒(海葬)的,免除散撒(海葬)所需费用,按每具骨灰给予逝者亲属1000元奖励;选择骨灰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的,免除安葬所需费用,按每具骨灰给予逝者亲属500元奖励。所涉奖补实行社会化发放。对承接节地生态安葬的公墓单位按每具500元的标准实行补助。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所需资金由市、县(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与此同时,要求新建设的经营性公墓必须从规划建设总面积中划10%作为节地生态安葬墓区,配建节地生态安葬纪念设施,不设硬质墓穴、墓碑。2017年,投入150多万元建成了占地25亩的钦州市节地生态安葬示范点,并于清明节前在示范点举办了钦州市首次公益花坛葬活动。首次活动共安葬108具骨灰,参加活动仪式的亲属、嘉宾、媒体记者等300多人,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群众对节地生态安葬接受程度大增,活动结束后闻讯来报名登记的群众络绎不绝。三是改革殡葬管理体制,实行“管办分离”。根据国务院提出的事业单位改革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2013年,钦州市殡葬管理处(市殡仪馆)分设为钦州市殡葬管理处、钦州市殡仪馆。管理与经营分开、监督与经办分离,殡葬管理体系的理顺,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发展,满足了公共服务的需求,建立起了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现代化殡葬管理体系。

四、加强宣传,规范服务,惠民和绿色殡葬深得民心

一是群众丧葬负担明显减轻。钦州市惠民殡葬政策特点是:从“殡”到“葬”都有惠民政策,体现政府以人为本,对“殡”、“葬”的人文关怀。手续简单化,殡仪馆提供基本殡葬费用当场减免、火化时即可申请节地生态安葬的“一站式”服务。免费范围广,惠民殡葬政策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覆盖钦州市城乡户籍人员、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和驻钦现役军人等四大类人。二是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火化率迅速提高。“管办分离”后,殡葬管理部门积极履行殡葬行政监管职责,积极开展殡葬政策宣传工作,不定期对惠民殡葬政策落实情况和丧葬用品采购、销售进行监督检查,推行殡葬事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全市殡葬服务机构抓住惠民殡葬政策出台契机,建立健全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细化服务标准,统一着装,“亮牌践诺”上岗,便民、优质、高效地为办丧群众服务,树立殡葬行业的良好形象。三是群众殡葬观念出现新变化。每年清明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钦州市文明办、民政、林业部门等部门在钦州各大媒体和网站发出绿色殡葬、文明祭扫倡议书。钦州市政府网站、《钦州日报》等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殡葬政策法规,通过专题报道、政策解读等方式,对大力宣传《钦州市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钦州市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钦州市节地生态殡葬奖补政策解读》等。通过广泛宣传,广大群众逐渐转变了殡葬观念,越来越多人摒弃丧葬陋俗,接收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丧葬新风尚,绿色殡葬、生态殡葬、文明殡葬的理念正为越来越多民众所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