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一方当事人依据地方习俗,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给付给另一方当事人及其亲属的财物。近年来,高价彩礼、闪婚闪离现象多有发生,彩礼能否返还随之成为纠纷争议的焦点。那么,彩礼在什么情况下能要求返还呢?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吴某和周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23年10月,在双方亲属的见证下,双方举办订婚仪式。在订婚期间,吴某向周某及其家属转账88000元,并购买了五金。周某亦按当地风俗向吴某回礼18000元。后因双方发生矛盾,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自行解除婚约。就彩礼返还问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遂诉至经开法院。经调解,周某向吴某返还彩礼20000元并退还五金首饰等。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相关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返还的具体数额,要充分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婚前交往时间长短、有无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数额与家庭收入水平、过错等多种因素,对案情进行综合整体把握。
本案中,吴某、周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交往时间较长,且订婚后共同生活,后因发生矛盾双方自愿分手。综合考量前述因素,经承办法官释法明理后,双方就彩礼返还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由周某返还彩礼20000元并退还五金首饰。
法官提醒
无论是携手步入婚姻殿堂,还是因为各种原因走向分离,都应该以真诚、理智的态度面对,尊重法律、珍视感情,让彩礼定位于“礼”而非“财”,树立正确的婚恋观,践行文明节俭的婚礼习俗。
供稿:经开法院
原标题:《没结婚,彩礼能要回来吗?》